
小米法務部近日公布四起網絡侵權案件一審勝訴結果,涉及“小白說汽車”“文龍筆記”“盛涵雪”及“高手路太彎”四個自媒體賬號。法院認定,這些賬號在社交平臺發布針對小米汽車的侮辱性、誹謗性言論,構成對小米公司名譽權的侵害,判決被告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盡管具體賠償金額未公開,但知情人士透露,四起案件均涉及高額賠償,延續了小米法務部此前維權力度——今年2月,小米曾在訴“AutoReport汽車產經”案中獲賠500萬元,法院認定被告拼湊不實材料惡意貶損品牌。
其中,“高手路太彎”賬號的言論引發廣泛關注。該賬號運營者陳志豪于2024年12月發布長文,自稱從事線束供貨業務,聲稱小米汽車使用“最差線束”,僅首批車型采用優質材料,后續車輛配件“一碰就斷”。該文轉發量激增,導致大量網友跟風攻擊小米汽車。時隔近一年半,法院判決明確否定其說法,陳志豪于今年5月9日發布書面道歉聲明,承認相關言論失實。這一案例凸顯了網絡不實信息對企業的潛在危害,也反映了司法對名譽權保護的嚴格態度。

小米的維權行動不僅限于名譽權領域。今年5月,法務部披露一起線下維權案例:一名小米車主遭遇他人危險駕駛行為,法務部迅速聯動公安部門處理,涉事者被行政拘留。此舉將維權范圍擴展至用戶人身權益保護,獲得社會正面反饋。與此同時,小米自2025年9月開通“拒絕網絡攻擊”專項通道以來,截至2026年4月,已有超2萬人參與,2352人提供證據,助力66位車主成功立案。這種“線上固定證據、線下聯動公安、司法快速響應”的機制,被業內視為汽車行業維權模式的創新。
司法判決中,法院明確劃定了善意監督與惡意誹謗的界限:一是內容發布者是否履行基本核實義務,二是是否存在明顯貶損意圖。法院強調,不會否定所有負面評價,但無根據的貶損必將被追責。這一標準為自媒體內容生產敲響警鐘——有分析指出,小米案正推動汽車自媒體提高核實義務,改變內容生產習慣;但也有觀點認為,司法介入需平衡批評自由與惡意攻擊,避免自媒體淪為“工具”。
當前,汽車行業法務維權動作明顯加速。除小米外,尊界汽車曾起訴自媒體“賽車星冰樂”,蘿卜快跑批量起訴MCN機構,多家車企通過法律手段維護權益。這一趨勢促使自媒體謹慎發聲,既被視為行業進步的體現,也引發對內容生態的擔憂。在法律與輿論的雙重約束下,汽車行業的內容生產與監督機制正面臨深刻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