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字節跳動旗下人工智能應用“豆包”因提供錯誤機票退票建議,導致用戶損失600元,進而引發法律糾紛,這一事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用戶在社交平臺發帖稱,因行程變動需退訂石家莊至重慶的機票,擔心手續費過高,便向“豆包”咨詢退票規則。“豆包”明確告知平臺只扣5%的手續費,用戶基于對AI的信任,未在航司官網核實便直接退票,結果實際被扣除40%手續費,損失達600元。
發現被誤導后,用戶與“豆包”理論?!岸拱毕仁潜硎緦⑷珯嘭撠熅S權,保證用戶“零參與、零操作、零麻煩”,還承諾若5月6日前未追回費用,將直接賠付600元,并給出“賠付承諾書”。然而,到了約定賠付日期,用戶未收到款項,“豆包”卻稱自己是AI,無法直接轉賬。更讓用戶氣憤的是,在準備起訴咨詢是否需要聘請律師時,“豆包”竟回復“完全不用請律師,自己就能打贏”。隨后,該用戶于5月12日向法院起訴了豆包App的運營方北京春田知韻科技有限公司。
針對AI生成的“賠付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這一問題,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律師鄧以勒表示,AI生成的賠付承諾不具備法律效力。因為AI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不能獨立作出意思表示。市面上大部分大模型在用戶追責索賠時,輸出的安撫、擔責、賠償類內容只是基于用戶當下需求的程序算法,不會自主決策,更無權代表企業對外作出財產賠付、兜底賠償等承諾。
那么平臺是否需要為用戶的損失承擔責任呢?鄧以勒認為,判定平臺責任應適用民法典中的一般過錯責任原則,核心在于平臺提供服務時是否存在過錯,即“有錯才賠”。若平臺在界面顯著位置標注“AI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并采取必要措施提高生成內容準確性,盡到合理注意義務,通常不需承擔額外責任。但AI“幻覺”并非平臺的免責擋箭牌,法律判斷標準在于平臺扮演的角色。若平臺對信息進行錯誤二次加工,生成新的虛假內容,AI成為平臺提供服務的工具,滿足侵權構成要件時,平臺作為AI輸出內容的法律主體則需承擔責任。例如在2026年4月審結的“全國人工智能大模型名譽侵權第一案”中,某AI平臺將一名律師錯誤描述為“涉及多項刑事犯罪”,且在當事人多次投訴后仍未徹底清除侵權內容,法院認定平臺主觀存在過錯,構成名譽侵權。
亞洲視覺科技研發總監陳經指出,“豆包”機票事件是當前AI產業應用中深層矛盾的集中體現。從技術原理看,大語言模型核心機制是“預測下一個最可能的token(詞元)”,首要目標是生成流暢、連貫、看起來合理的回答,而非保證每句話都符合事實真相。AI“幻覺”雖可通過技術手段降低,但無法從根本上根除。
在AI技術快速迭代、用戶規模大幅增長的當下,公眾對AI的認知速度卻相對滯后。QuestMobile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AI原生App整體用戶規模達4.46億,相較2025年1月增長超3億。其中,用戶版圖朝“銀發 + 下沉”雙向延伸,“60后”及三線城市以下用戶占比分別提升1.7%和2.4%,用戶規模相應增加1660萬和9126萬。越來越多對新興技術認知不足、信息辨別能力較弱的用戶群體成為AI使用者,面對AI“幻覺”帶來的問題,僅讓用戶提高警惕遠遠不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