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對外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業務時出現的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問題。
根據該決定書內容,市場監管總局經過調查后認定,立訊精密在收購聞泰科技部分業務的過程中,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及時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這一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了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事實。
在作出處罰決定時,市場監管總局充分考慮了立訊精密主動報告違法事實、積極完善反壟斷合規管理制度并有效實施等情節。基于這些因素,監管部門最終決定對立訊精密處以90萬元的罰款。
針對此次處罰,立訊精密方面迅速作出了回應。公司表示,已經收到了市場監管總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對此表示尊重。立訊精密強調,此次處罰是因為公司在收購聞泰科技部分業務時,未能及時履行經營者集中申報的義務。但經過主管機關的調查評估,確認該項經營者集中并未產生排除或限制競爭的效果。
立訊精密還表示,公司已經按照決定書的要求,依法按期繳納了90萬元的罰款。同時,公司明確指出,此次處罰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和財務狀況造成任何影響。立訊精密重申,公司高度重視反壟斷及經營者集中申報的相關合規要求,并已經針對此次事件進行了積極整改,進一步完善了反壟斷合規管理機制。















